刚刚,淮安经开区法院发出执行悬赏公告!
为促进生效法律文书履行,切实保护胜诉权人合法权益,维护司法权威,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》第一条第 (5)项的规定,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。公民或单位 (不包含本案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、被执行人)按照悬赏公告提供线索,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控制的,将给予一定数额奖励。悬赏期限:案件执行完毕之前。
征集线索类型、奖励金额、举报电话详见悬赏名单。
人不怕重来,怕的是没有未来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出,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不断完善,失信者将愈发寸步难行。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,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,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,因此提醒被执行人认清形势、放弃幻想,积极与执行法官或者申请执行人联系,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打通“心结”,尽早修复“信用”。
同时,法院也会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,并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(来源:淮安经开区法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