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7日上午,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,任命王逍霄为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王逍霄,男,1973年12月出生,汉族,浙江台州人,研究生学历,硕士学位,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7年7月参加工作。
1993.09 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地球科学专业学习,获学士学位;
1997.07 扬州市瘦西湖公园绿化科工作人员(其间:1998.04-1998.12扬州市人事局人才中心借用);
1998.12 扬州市园林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科员、办公室科员;
2002.04 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(其间:2002.1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);
2004.05 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;
2006.04 扬州市园林管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(其间:2006.09-2007.08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,获硕士学位。2006年8月,年仅33岁的王逍霄就作为江苏省首批20名“江苏省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”成员赴美学习一年,归国后被列入全省现代服务业人才库);
2010.01 仪征市副市长;
2011.04 仪征市副市长、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(主持工作);
2012.08 扬州市政府副秘书长;
2015.06 宝应县委副书记、副县长、代县长、县长(其间:2016.01当选为宝应县县长;2015.11-2017.07兼江苏省宝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);
2017.09 宝应县委书记、县长;
2017.12 宝应县委书记;
2021.01 扬州市政府副市长(至2021.09)、宝应县委书记;
2021.07 淮安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察委员会代主任;
2022.02-2022.09 淮安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
2022.09-2023.01 徐州市委委员、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、代理主任;
2023.01- 徐州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,市监察委员会主任;
2023年8月7日上午,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,任命王逍霄为宿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中共江苏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,扬州市七次党代会代表、扬州市委委员,扬州市八届人大代表,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
(来源:北京西路瞭望、宿迁日报社、百度百科)